在130年前,1895年4月17日《马关条约》签订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1894年,以朝鲜东学党起义、朝鲜政府向中国请兵为契机,日本派大军进入朝鲜,并挑起了甲午中日战争。日军基本上节节胜利。其中清军在1894年9月平壤之战和黄海海战中的相继失利,使战局急转直下,战场亦由境外转移到中国境内,而1895年2月威海卫之战清军的失败,更是使北洋水师全军覆灭,清廷无心恋战,在这种情况下,清廷早就从1894年10月起便不断透过欧美列强向日本求和。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签订6天后,俄罗斯帝国因日本占领辽东半岛,阻碍它向中国东北伸张势力,便联合法国和德国两国进行干涉,结果是日本于1895年5月4日决定放弃辽东半岛,但要中国以白银3000万两将其“赎回”。
《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各帝国主义国家援引片面最惠国待遇,获得了《马关条约》中除割地赔款以外中国给予日本的所有特权。它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化进程,加深民族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