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6年前,1949年4月23日人民海军成立
1949年1月6日至8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并通过毛泽东起草的《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的决议,提出“1949年及1950年我们应当争取组成一支能够使用的空军,及一支保卫沿海沿江的海军。”不久,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主席就把组建人民海军的重任交给了第三野战军。
1949年3月24日,中央领导就“重庆”号巡洋舰官兵起义,指出中国人民必须建设自己强大的国防,除了陆军,还必须建立自己的空军和海军。1949年4月4日,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粟裕、参谋长张震奉中央军委命令,到达江苏省泰州白马庙乡,建立渡江战役指挥部,接受国民党起义投诚舰艇,组建一支保卫沿海沿江的海军部队。
1949年4月23日,华东军区海军在江苏泰州白马庙宣告成立,张爱萍任司令员兼政委。从此,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里出现了一个新的军种——人民海军。
198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军委批准以1949年4月23日成立华东军区海军的日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成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