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位置:快乐日历 > 历史上的今天 > 详细内容

中日签订《何梅协定》

在90年前,1935年7月6日中日签订《何梅协定》


1935年7月6日,国民政府官员何应钦与梅津美治郎签订《何梅协定》。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5月31日,中华民国和日本帝国签订了《塘沽停战协定》。之后,日本着手全面实施分离华北。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5月,胡白被杀事件和孙永勤事件先后发生(二者合称“河北事件”),日本方面随即借河北事件对中国方面施压。同月29日,日本驻屯军参谋长酒井隆和驻华使馆武官高桥坦开始与中国方面的何应钦交涉。之后,在日本步步紧逼之下,国民党政府屡屡退让,中日双方经过4次交涉而达成一致意见。何应钦于7月6日正式签署致日本天津驻军司令梅津美治郎的通知,“何梅协定”正式达成并生效。


《何梅协定》主要内容为:

①罢免日本指定的中国军政人员;

②取消或解散日本指定的国民党政府党政机构;

③撤退驻河北的国民党中央军和东北军;

④禁止抗日活动等。


“何梅协定”使得整个河北的军事、政治、经济都处于日本的控制之下,中国在河北的主权全部丧失,国民党在河北的党政军势力,削弱了河北的其他抗日军事力量,同时使得日本在华北的势力得到了极大的加强。

【相关事件】

1935年7月6日 中日签订《何梅协定》

1858年6月27日 《中法天津条约》签署

1858年6月26日 《中英天津条约》签署

1858年6月18日 《中美天津条约》签署

1858年6月13日 《中俄天津条约》签订

1844年7月3日 《中美望厦条约》签订

1842年8月29日 中英签订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